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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开门“迎客”

2026年06月11日 11:23
 

4月24日,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化创业板改革首批配套业务规则,其中增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备受瞩目。

根据新修订的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,第四套上市标准为“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,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;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,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,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1亿元且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%。”

深交所在修订说明中解释,随着全球新一轮产业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纵深推进,多元创新迸发涌现,亟需资本市场更适配、更高效的直接融资支持。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,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创业板服务功能,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。

据悉,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,具有显著的战略性、引领性和不确定性,这些领域的企业当前基本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,普遍具有收入规模不大、研发投入较高、创新能力突出等特点。而新兴领域覆盖面更广、业态更丰富,这些领域的创新创业企业往往具有市场前景广阔、发展潜力巨大的特点。

为此,交易所借鉴境内外市场实践经验,引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、研发投入等成长性、创新性指标,与市值、营业收入指标进行组合,形成前述两项细化指标。